訂房須知
- 訂房確認後,請於3日內將訂金(房價的三成)匯款或轉帳,轉帳(匯款)後,請以電話或簡訊告知您的帳號末5碼、金額、住宿日期及房型,以便核對。
- 進房時間:彈性(整理好就可入住,但若遇眷探家屬早港離開而阿兵哥還在睡,等九點前退房才能入住。)
- 退房時間:九點前
- 客房加人收費方式:每人300元
- 入住時,請出示身份證件辦理登記,並繳清餘款。
- 本民宿提供國旅卡刷卡服務,但以收現金為主,如因個人方便要刷其他信用卡,需自行吸收給銀行刷卡手續費3%。
- 軍公教人員至東引洽公憑証另有優惠。
備註:
- 南竿飛機沒飛,但當天晚上有開船,隔天可到達東引,房客選擇不來是無法全額退訂金。(選擇搭飛機就該自己承擔不飛的風險喔)
- 住宿前晚臺馬有開船,房客因東引下雨而不來也全額不退訂金。
- 住宿前晚臺馬有開船,但回程無法從東引離開,房客搭原船去南竿或基隆,這也不退訂金,視為個人因素。
《匯款資訊》
郵局(銀行代碼700) 局號與帳號:0003561-0087487 戶名:林敏頤
請於匯款後來電告知帳號末五碼與匯款金額,以利確認完成訂房手續。
取消預約訂房之規定:日期從預定住宿當日起算。
參考「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草案」的內容,在取消訂房的處理辦法上,規定如下:
- 甲方(消費者)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7日(含)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(業者)退還已付定金50%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4至6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40%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2至3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30%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1日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20%。
-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已付定金全部不得請求退還。
- 甲方(消費者)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8日以上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(業者)退還已付定金100%
《住宿須知》
- 淡季定義:11月~3月
- 旺季定義:4月~10月
- 房價:1600元-4000元(可來電詢問價錢喔)
- 鼓勵響應環保,歡迎自備盥洗用具。
- 為提高住宿品質,請依訂房人數前來住宿。
- 外出時,請配合鎖好門窗及關閉電器用品。
- 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- 退房時,請記得繳交房間鑰匙。
- 進房時間:快早上六點,慢下午三點前(看前天入住情況)
- 退房時間:早上九點以前(看隔天入住情況)
- 可代訂早中晚餐,代購回程船票,代租機車服務等。